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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類商標重要性:初創公司為什麼一定要申請第35類商標?

Regitup

Regitup  |  June 12, 2026

第35類商標重要性:初創公司為什麼一定要申請第35類商標?

第 35 類商標是初創公司在商業佈局中不可或缺的防禦與發展核心,它涵蓋了廣告、企業管理及「為他人推銷」等零售批發服務,是所有電商平台、連鎖零售及線上線下服務業建立品牌合法經營權的關鍵法律保障。

什麼是尼斯分類第35類商標?

尼斯分類第 35 類商標主要劃歸於「服務類別」,核心定義是為他人提供商業營運、管理、廣告宣傳以及商品零售批發的輔助服務。簡單來說,如果你做的是「幫別人賣東西」、「幫企業做管理」或「架設平台供他人交易」,這個類別就是你的主戰場。

第 35 類核心涵蓋的 3 大商業服務

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(WIPO) 官方制定的尼斯分類,第 35 類並不是保護「商品本身」,而是保護「銷售與運營服務」。它主要分為三大區塊:

  1. 廣告與市場行銷: 包括廣告策劃、數位行銷、公關活動,以及各類代銷宣傳服務。

  2. 企業經營與管理協助: 包含商業諮詢、辦公事務處理、企業日常營運的行政支援。

  3. 商品零售與批發服務: 泛指將各種商品匯集在一起(不論是實體店還是網路商店),方便消費者瀏覽與購買的「綜合零售服務」。

尼斯分類最新修訂對數位創業的影響

隨著數位經濟的不斷演進,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近年修訂的尼斯分類中,進一步明確了數位平台在第 35 類的定位。現在,諸如「網路上傳播電商廣告」、「在網站上為商品及服務提供線上市場」等項目,都已經成為科技初創、SaaS 平台在申請商標時必須牢牢鎖定的核心類別。這意味著,現在的數位創業早就脫離了單純的產品製造,更多的是平台與流量的經營。

網店只賣自家產品,需要註冊第35類商標嗎?

網店即使目前只銷售自家生產或設計的產品,依然強烈需要註冊第 35 類商標,因為商標法上的「商品製造」與「零售服務」屬於完全不同的權利,不註冊第 35 類將導致你的銷售渠道、官方網站及廣告宣傳面臨隨時被對手斷路的巨大風險。

【核心概念區分】

產品本身(如:衣服) ─── 註冊第 25 類(保護商品製造)

銷售渠道(如:網店平台) ─── 註冊第 35 類(保護零售與宣傳服務)

戰略核心:第 35 類是品牌不可或缺的「反向防禦護城河」

從品牌長遠發展的立場來看,第 35 類是一張絕對不能漏掉的「安全網」。初創公司在創業初期,往往專注於單一產品的研發,但隨著品牌知名度提升,幾乎所有企業都會走向綜合化經營。例如:擴展週邊商品、舉辦聯名市集、甚至是開設開放式體驗店。

如果你沒有提前把第 35 類拿下來,無異於將自己辛苦養大的品牌名稱「裸奔」在市場上。對手一旦在第 35 類成功卡位,就能合法地開設一家與你同名的線上商城或選物店,搭你的品牌便車吸納流量,而你卻因為沒有第 35 類的護身符而無計可施。因此,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將產品類別與第 35 類進行「雙軌併行註冊」,才是最明智、最省成本的無懈可擊布局。

從案例看第35類商標:如何避免品牌銷售渠道被封殺?

透過實務案例可以發現,未註冊第 35 類商標的品牌,即使擁有產品本身的商標權,也極易在開設旗艦店或線上網店時,遭到對手以零售服務侵權為由實施全面法律封殺。

案例一:服裝品牌(第25類)與服飾選物店(第35類)的權利衝突

讓我們用一個實務例子來說明。假設你創立了一個名為 "Alpha" 的服裝品牌,你高高興興地申請了商標並指定在第 25 類(衣服、鞋襪)。這時候,你確實擁有了製造、銷售印有 "Alpha" 商標衣服的權利。

然而,當你在網路上架設了 "Alpha 官方旗艦店" 或開立實體門市進行銷售與宣傳時,這種將服飾放在網上以方便消費者瀏覽購買的行為,在法律定義上即屬於第 35 類的服務範圍。如果此時有競爭對手提前註冊了第 35 類的 "Alpha" 商標,他就可以向電商平台投訴,指控你的「網店招牌」與「宣傳渠道」侵犯了他的零售服務權,進而要求你的線上店鋪下架。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初創在擴展業務線時,常會因為當初省了區區幾千元的類別申請費而面臨巨大的法律爭議。

行銷通路與實體店招牌的法律歸屬

在實際經營中,店鋪招牌、網店網址、甚至是經營電商平台時所使用的賣場名稱,在法律審查上都是優先比對第 35 類的「零售、批發與宣傳」服務。如果老闆們只申請了特定商品類別,那麼你的品牌名字只能合法印在吊牌或包裝盒上。一旦涉及到開店銷售、替別的品牌做聯名推銷,或者是投放數位廣告,沒有第 35 類的保護,這些日常行銷活動隨時會踩到侵權的法律紅線。

科技初創與軟體平台必須利用第 35 類商標來保護其網路平台運營、線上媒合與電子商務廣告等商業變現行為,否則極易被競爭對手卡位而被迫更改平台名稱。

案例二:餐飲點餐 App 的三重保護圈(軟體第9類、服務第35類、技術第42類)

現代科技初創很少只做單一傳統業務。以開發餐飲點餐、外送 App 的初創公司為例,完美的品牌保護網必須由三個維度共同建立:

  • 第 9 類: 保護這個可以下載、安裝在手機裡的 App 軟體程式本身。

  • 第 42 類: 保護雲端 SaaS 平台、後台管理系統的技術研發、代管與維護。

  • 第 35 類: 保護你在平台上「幫餐廳做廣告宣傳、媒合消費者與店家交易」的實際商業營運行為。

平台商業變現(媒合交易與廣告)在第 35 類的必要性

初創平台的獲利核心往往不是軟體本身,而是後續的流量變現、電商代銷或廣告費。第 35 類中包含了「為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商品」、「網路拍賣」、「廣告宣傳」等必備項目。如果你的科技初創只註冊了第 9 類或第 42 類技術商標,一旦平台開始賺取佣金或幫第三方打廣告,卻發現第 35 類已經被對手註冊,你的整個商業變現模式就會被法律直接鎖死。

為什麼初創公司容易在第35類商標面臨風險?

初創公司容易在第 35 類商標面臨被搶註的風險,是因為該類別具有極強的「全行業通用性」,無論是哪種行業的企業,只要涉及品牌宣傳與銷售通路,都必然會與第 35 類產生交集,進而成為商標蟑螂與對手搶先卡位的首要目標。

特定商品零售與綜合百貨的申請差異

許多初創老闆在看尼斯分類表時,常會自行想像。例如,一個賣保養品的品牌,以為勾選了第 35 類的「化妝品零售」,就等於全盤保護了所有的零售管道。事實上,在商標局的審查標準中,如果你未來想要擴大營業,變成一個「綜合女性生活電商」,你當初申請的特定零售項目可能就無法覆蓋新的業務。

知識產權關鍵數據

  •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(WIPO) 統計報告,在近年全球商標申請總量中,第 35 類連續多年位居申請量前三名 —— 這意味著新創企業面臨極高的商標類別撞車機率,若不提早佈局,很容易在商業擴展時發現核心服務已被他人註冊。

  • 根據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(TIPO) 的年度受理統計,本國人申請商標類別中,第 35 類(廣告、企業經營、零售批發)高居所有服務類別申請量第一名 —— 這意味著台灣本地的創業環境中,零售與電商領域的商標防禦競爭極為激烈,品牌名稱隨時有被後進者或競爭對手卡位的風險。

  • 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 (IPD) 統計,涉及電商平台與網店的商標爭議案件中,有超過 45% 的案件涉及「第 35 類服務商標與實體商品商標的權利衝突」 —— 這意味著近乎半數的經營者因為沒有做好商品與服務的雙軌註冊,導致在面臨跨界指控時缺乏法律依據。

初創公司該如何正確佈局商標註冊流程?

初創公司正確佈局商標註冊流程,應採取「預查先行、專人法律分析精準撰寫」的策略,在遞件前徹底排除潛在衝突,並依據不同國家的審查標準量身打造最經濟且全面的商標清單。

第一步:利用「商標預查服務」釐清核心與防禦類別

初創公司的預算往往需要花在刀口上。在盲目提交申請之前,第一步絕對是透過專業的預查。例如,你想同時佈局中國大陸與台灣市場,各地的申請費用與法規皆有不同(如中國商標只包含10個小類,而台灣商標則包20個項目)。如果沒有經過預查,直接填寫了與當地已有商標衝突的字眼,申請被駁回後,官方規費是不會退還的。Regitup 的專業註冊服務,有專人能幫你在遞交申請前,看清第 35 類中是否已有近似的已註冊商標,並評估成功率;或者也可以使用 Regitup的自助免費商標檢索,查看品牌在不同國家的註冊成功機會率。

第二步:透過「專人法律分析」精準撰寫服務項目

不同國家對第 35 類的審查寬嚴不一。例如,在美國申請商標需要提交嚴格的「使用證明(Specimen)」;而在歐盟申請則採取完全不同的審查邏輯。

我們的專業註冊服務會根據你的商業未來十年發展,為你量身打造一份「商標保障範圍」。如果是資源有限的初創,顧問亦會指導你如何在有限的預算內,將核心產品類別與第 35 類做最完美的「商標組合」,用最少的類別數量,達到最大的保護外延。歡迎參考我們的國際商標註冊費用指南與初創企業知識產權策略,或立即聯繫我們進行免費商標初步評估。

關於第35類商標的常見問題(FAQ)

Q1:我的初創公司剛成立,預算有限,第35類可以之後再補註冊嗎?

答: 理論上可以,但風險極高。商標註冊實行「申請在先原則」,誰先申請誰就擁有優先權。如果你的事業在上線後稍有起色,極易被他人惡意搶註第 35 類。屆時你可能需要花費數倍的資金去進行商標爭議答辯,甚至被迫面臨品牌改名的巨大損失。

Q2:如果別人拿了我的品牌名去註冊第35類「為他人推銷」,我該怎麼辦?

答: 如果對方的商標還在公告期,你可以立即委託顧問提出「商標異議」;如果對方已經成功註冊,則可以嘗試以「惡意搶註」為由申請撤銷或進行無效宣告。這需要透過專人法律分析,調取對方的商業活動證據,提出具備法律效力的抗辯。

Q3:商標註冊中的「特定商品零售」和「綜合零售」怎麼選才對?

答: 這取決於你的核心業務。如果初創公司目前專注於單一垂直領域(如:保養品),應優先勾選該垂直領域的零售服務;但若未來規劃引進其他品牌、轉型為平台或選物店,則必須在預算許可下,加選涵蓋範圍更廣的綜合零售與網拍平台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