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唱K」是香港人最愛的消遣娛樂之一,與朋友到Party room或者酒吧盡情高歌更是近年非常流行的消費活動。最近在九龍區某火鍋店為了吸引更多顧客, 推出了打邊爐唱K活動,只要預約房間就可以一邊打邊爐一邊與朋友在房間內盡情唱歌,實在是非常吸引的活動,小編對此都十分支持,認為此等推廣實在滿足一眾「歌手」的要求,邊食邊唱更能保持體力,有益身心。
然而,這些卡拉OK播放裝置都是合法與正規的嗎?以小編的經驗告知,因為歌曲涉及版權問題,因此唱片公司與不同的娛樂場所均有合同或不同形式的合作關係,該場所才可以使用有關播放裝置供人們享樂,例如當年本地唱片公司與當年卡拉OK業兩鉅頭加洲紅與NEWAY的情況:
導火線:獨家試唱與「K-Net」壟斷爭議
在 2000 年代初期,香港卡拉OK市場主要由 Neway 與 加州紅(Californial Red) 兩大巨頭割據。
搶奪獨家試唱: 當時各大唱片公司(如英皇、環球、金牌大風等)發現卡拉OK是歌曲宣傳的最核心渠道,於是開始向卡拉OK商收取高昂的「獨家試唱權」費用。Neway 與加州紅為了爭奪客源,各自花費數千萬港元競投不同唱片公司的獨家播放權。
K-Net 聯盟的成立: 為了對抗唱片公司的獅子大開口,Neway 於 2008 年聯合其他娛樂場所成立了「K-Net」系統,試圖聯合議價。然而,這引發了唱片公司集體的不滿,認為卡拉OK集團企圖壟斷並壓低版權費,雙方關係徹底破裂。
世紀訴訟:三大唱片巨頭聯手「斷糧」與控告
2008 年至 2010 年間,雙方的矛盾被推向了法律層面,爆發了香港娛樂圈震驚一時的「世紀版權官司」:
1. 環球、Sony、華納聯手杯葛: 由環球、Sony BMG及華納等國際唱片大廠組成的版權聯盟(新成立的集體管理組織 HKRIA),因與 Neway 無法就版權費達成協議,決定採取「斷糧」策略——拒絕向 Neway 續約授權旗下所有歌手的 MV。這導致當時前往 Neway 的顧客,完全點播不到陳奕迅、方大同、謝安琪等當紅歌手的原裝正版 MV。
2. Neway 收購加州紅與反擊: 面對唱片公司的封殺,Neway 於 2010 年斥資全面收購死敵「加州紅」,統一了香港卡拉OK市場。Neway 隨後向香港版權審裁處(Copyright Tribunal)入稟,指責唱片公司開出的版權費條款過於苛刻、有壟斷之嫌,要求審裁處介入裁定合理的版權費率。
3. 長期法律拉鋸戰: 這場官司和審裁處的聆訊糾纏多年。唱片公司反指 Neway 拒絕提供準確的歌曲點播數據(Log Data),導致他們無法公平分配版權費給旗下歌手;而 Neway 則認為唱片公司計算每間分店、每個房間的收費模式不合理。
結局與影響:清盤風波與版權制度的確立
這場長期內耗的官司,加上後來串流音樂(如 Spotify, KKBOX)的興起,讓傳統卡拉OK產業逐漸式微。
Neway 旗下公司遭清盤: 雙方的版權官司一直未能完全和解。直到 2021 年,由各大唱片公司合資成立的版權持有公司(Neway Music Limited)向法院入稟,最終導致 Neway 旗下的附屬營運公司(Neway Karaoke Box Limited)被法庭頒令清盤,為這場長達十多年的版權官司寫下了一個慘烈的句號(雖然 Neway 其後以其他營運主體繼續維持部分分店運作)。
版權管理制度化: 這場大戰直接推動了香港《版權條例》對「集體管理組織(CMO)」的規範。現在,無論是卡拉OK、派對房間還是酒吧,都必須向 PPSEAL(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) 或 HKRIA 等法定組織繳交清晰、透明的集體牌照費,徹底改變了過去「私下談獨家、談不攏就斷糧」的混亂局面。
由以上例子可以說明版權與正規的重要性,唱片公司重金打造歌曲,卡拉OK公司亦為大眾提供一個合法的場所唱歌。
有見及此,「侵權卡拉OK播放裝置」已成為近年打擊智慧財產權犯罪的重點對象。這類裝置通常在未獲得版權持有人授權的情況下,預載了海量(常達數萬首)的本地及外語流行歌曲,並流入特定的商業娛樂場所。
2026年最新執法案件與犯罪趨勢
香港海關於 2026 年 3 月至 4 月期間,展開了代號為「喜鵲」的特別執法行動,首次成功瓦解了一個橫跨網購、餐飲業及娛樂場所等不同產業的侵權犯罪組織:
檢獲規模: 行動中共動員超過 100 名人員,突擊搜查了 14 間派對房間(Party Room)及 1 間酒吧,共檢獲 28 套預載懷疑侵權歌曲的卡拉OK播放裝置,估計市值高達 50 萬港元。
裝置內容: 這些侵權裝置每套售價約 3,000 港元(包含控制板與麥克風),內部預載高達 4 萬首歌曲。為了吸引本地顧客,不法分子還刻意加入了大量當年度(2026年)才推出的最新熱門本地流行歌曲。
隱蔽的「新興犯案手法」
海關在調查中歸納出兩種最新的犯罪模式,其隱蔽性大大增加了執法難度:
假冒官方代理: 有網上賣家在社交平台上訛稱自己是某播放裝置的「香港正式官方代理」,並以提供「上門安裝及維修服務」為招徠,誘騙不知情的商戶或市民購買。
一條龍營運與「自助式」隱蔽經營: 犯罪分子一方面在網上售賣裝置,另一方面在中環直接營運派對房間與酒吧供顧客使用。這些派對房間大多採用自助形式(無駐場職員),且警覺性極高——只在社交平台提供大概位置,直到顧客完數付款後,才提供確實地址及大門密碼。
商業應用與管有的法律後果
在香港,無論是銷售還是「在業務營運中使用」這類裝置,均屬於嚴重違法行為。
業務管有即屬違法: 根據香港《版權條例》,任何人士在業務或貿易過程中,或為了貿易/業務目的而管有任何侵權複製產品(例如在 Party Room、酒吧、餐廳內擺放侵權卡拉OK機供顧客播放),即屬違法。商戶不能以「不知道是侵權品」或「沒有直接售賣歌曲」作為免責藉口。
刑事責任與罰則: 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處每件侵權物品罰款 5 萬港元及監禁 4 年。
如何防範相關智慧財產權風險?
對於娛樂、餐飲或派對房間的營商人士(特別是企業內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),應採取以下防範措施:
正渠道採購: 切勿光顧社交平台或來歷不明的網上賣家。購買任何影音播放系統時,務必向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採購,並要求對方出具正版授權證明。
釐清版權牌照: 在商業場所播放音樂或卡拉OK,除硬體外,必須向相關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(如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 PPSEAL、CASH 等)申請相應的公開播放及集體版權牌照。
支持「正版正貨」: 零售及餐飲商戶可參與知識產權署推行的「正版正貨承諾」計劃,透過展示正版標誌,增強消費者信心並降低法律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