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旺角喧鬧的街頭,曾有一間名為「9 ¾ Cafe」的咖啡廳,店內隨處可見魔法掃帚、行李手推車、以及寫著「Hogwarts」字樣的裝飾。對於哈利波特迷來說,這裡曾是打卡聖地;但對於版權持有人華納兄弟(Warner Bros. Entertainment Inc.)來說,這是一場長達數年的商標與版權保衛戰。
2023 年至 2024 年間,這場訴訟以華納兄弟全面勝訴告終,法院下令餐廳不僅要更名、移除所有侵權裝飾,更要賠償並交出侵權收益。更嚴峻的是,由於餐廳未及時執行禁制令,相關負責人還面臨「藐視法庭」的刑事法律風險。這宗案例告訴所有創業者:「情懷」不能抵銷侵權。
案情重現:從魔法打卡點到法院被告席

2017 年: 「9 ¾ Cafe」在旺角開業,標榜以《哈利波特》為主題。店名直接取自小說中的經典月台,店內菜單甚至包括「吐真劑」、「復方湯劑」等藥水名稱。
2019 年: 華納兄弟正式入稟香港高等法院,控告餐廳侵犯其商標權及版權,並涉及「假冒(Passing Off)」行為。
訴訟攻防: 餐廳辯稱,相關裝飾僅為粉絲的「致敬」,且在店內掛有「本餐廳與華納兄弟無關」的免責聲明。
2023 年判決: 香港法院裁定,免責聲明無效。餐廳使用的名稱、標誌及佈置與華納兄弟的註冊商標極度相似,足以令公眾誤以為兩者有官方授權關係。
2024 年續篇: 華納兄弟指控餐廳未按判令更名及移除侵權物,入稟申請對被告判處藐視法庭罪。
法律透視:以案說法,創業者的四大法律雷區
這宗案件之所以具有代表性,是因為它觸及了香港(以及多數採用普通法體系地區)知識產權保護的核心概念。

1. 商標侵權(Trademark Infringement)
華納兄弟在香港註冊了「Harry Potter」、「Hogwarts」、「9 ¾」等大量商標。根據香港《商標條例》(第 559 章),未經授權在相同或類似的商業服務中使用這些標誌,即構成侵權。
誤區糾正: 很多創業者以為稍微改一個字就沒事,但法律判斷的標準是**「相似程度(Similarity)」以及「混淆的可能性(Likelihood of Confusion)」**。
2. 版權侵權(Copyright Infringement)
餐廳內的「手推車穿牆」、「魔法帽佈置」等視覺設計,被法院認定為對電影美術作品的實質性抄襲。根據香港《版權條例》(第 528 章),保護的範圍不僅是文字,還包括藝術作品(Artistic Works)及其表現形式。
3. 假冒(Passing Off)
這是普通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。即使你沒有直接盜用商標,但如果你刻意營造一種氛圍,讓消費者誤以為你與大品牌有「商業關聯(Affiliation)」,就構成了假冒。
法院觀點: 餐廳掛出的「免責聲明」並不足以消除公眾的混淆。一旦消費者因為「哈利波特」這個品牌效應而進入咖啡廳消費,華納的商譽就已經受到了損害。
4. 藐視法庭(Contempt of Court)
這在 2024 年的後續訴訟中尤為致命。當法庭發出禁制令(Injunction)要求停止侵權後,如果創業者抱持僥倖心理拖延執行,法律責任將從民事賠償升級為可能的刑事處罰或監禁。
全球視角:中、美、台法律下的對比

如果這宗案件發生在其他地區,結果會不同嗎?答案是:幾乎同樣嚴謹。
地區 | 分析 |
美國 | 美國法律極度保護商標稀釋(Dilution),即使用戶不混淆,只要損害了品牌價值也會大機會敗訴。 |
台灣 | 台灣法院對於「二創」與「商用」的分別極其明確。主題餐廳只要涉及收費,幾乎無法以「合理使用」作抗辯。 |
中國大陸 | 大陸法律對於「攀附他人商譽」的處罰力度近年大幅提升,尤其是針對知名 IP 的惡意搭便車行為。 |
專家建議:專為創業者設計的「預防建議」清單

作為知識產權顧問,我建議所有計畫開設「主題店」或使用第三方 IP 的創業者,一定要遵循以下三點:
1. 「正版授權」是唯一的安全做法
行動: 在創業初期,應主動聯繫 IP 持有人(或其代理機構)詢問授權成本。
警示: 雖然授權費昂貴,但與長達數年的訴訟費用、全額獲利賠償及品牌清算成本相比,授權費反而是最便宜的「保險」。
2. 徹底去標籤化的「風格經營」
方案: 如果付不起授權費,你只能做相近「風格(Style)」而不能做「內容(Content)」。
舉例: 你可以開一家「英倫魔法學院風」咖啡廳(使用尖頂窗、歐式舊書、復古油燈),但絕對不能出現「Hogwarts」、「Gryffindor」或哈利波特的經典眼鏡閃電標誌。
3.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)
行動: 在決定自己品牌名稱前,在香港知識產權署(IPD)的網上檢索系統 / REGITUP 知識產權平台 進行商標查冊及檢索。
注意: 不要只查中文名,英文名以及相似的音譯、意譯都必須涵蓋。
4. 認清「二創」與「商業侵權」的鴻溝
真相: 粉絲在社群媒體分享二創圖畫通常屬於非營利,版權方往往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但一旦你開門營業、收取餐費,這就是純粹的商業行為,任何「致敬」在法官眼中都是「未經授權的商業變現」。
結語
在這個 IP 等於公司資產的年代,創業者必須具備基本的法律自覺。
尊重版權,不僅是保護他人的創作,更是保護你自己的辛苦經營不至於在一夜之間化為泡影。